洛阳女子伪造证件卖了前夫两套房 一被告被判刑11年

  • 来源: 企装网
  • 浏览次数:1662
  • 时间:2018-01-12

导语:​今年7月17日,大河报AL·02版以《前夫家两套房被她过户、变卖》为题,报道了洛阳市民王先生和他的妻子离婚后,他的前妻伙同他人用伪造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书等一系列材料,分别两次从公证处拿到了两份“真”公证书。随即将前夫王先生儿子和其母亲名下的两套住房进行过户、变卖。

今年7月17日,大河报AL·02版以《前夫家两套房被她过户、变卖》为题,报道了洛阳市民王先生和他的妻子离婚后,他的前妻伙同他人用伪造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书等一系列材料,分别两次从公证处拿到了两份“真”公证书。随即将前夫王先生儿子和其母亲名下的两套住房进行过户、变卖。

  检察机关介入此案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,2017年11月7日,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、滥用职权罪对4名被告进行了宣判,随后,4名被告均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12月19日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【回顾】两份“公证书”过户、变卖两套房产

  王先生原有两套住房,分别在其儿子王小小(化名)和其母亲杨丽(化名)名下。

  2016年12月,王先生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。王先生离婚后居住在王小小名下的房子里。2017年1月的一天,王先生下班后发现,自家的房门被人用喷漆喷上了“欠债还钱”等字迹,门锁也被堵了。

  事后,王先生到讨债公司询问得知,自家的房屋已过户至“韩某某”名下,而“韩某某”又将房屋抵押给贷款公司,从而取得33万元贷款。

  后经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核实,有人带着两份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出具的“公证书”,分别将王先生儿子和母亲名下的两套房产进行了过户、变卖。

  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,只要办理房屋委托买卖的人员出示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,他们就能够帮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
  记者注意到,两份“公证书”均出自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公证员李某某,并盖有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的公章。

  王先生于2017年3月将此事反映至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,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并进行了侦查。

  【判决】4名被告提起上诉,中院裁定维持原判

  12月25日,大河报记者拿到了两份判决材料:一份为《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》(下称“判决书”),一份为《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》(下称“裁定书”)。

  判决书中显示,2017年8月28日,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洛瀍检诉(2017)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滥用职权罪,被告人魏某某、刘某某、卜某某犯诈骗罪,向瀍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瀍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判决如下:

  被告人魏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;被告人卜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被告人李某某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
  此外,责令被告人李某某、魏某某、刘某某和卜某某共同向被害人王小小退赔人民币三十五万元;随案移送的假万先生身份证、假魏某某和王先生结婚证、假洛阳市瀍河区塔湾办事处印章,依法予以没收。

  裁定书显示,宣判后4名被告均提起了上诉,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经阅卷、询问上诉人、听取辩护人意见,认为本案事实清楚,决定不开庭审理。

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原判认定事实清楚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;审判程序合法。上诉人李某某、魏某某、刘某某、卜某某的上诉理由均不足,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,法院不予采纳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【揭秘】公诉机关披露两份公证书是如何办成的

  根据原判决中的公诉机关指控中披露,第一份公证书:2016年6月8日,被告人魏某某伙同王某某、刘某某、卜某某等人先后伪造了洛阳市涧西区石化社区居住证明、洛阳市瀍河区塔湾办事处未再婚证明等材料。随后,由魏某某的母亲杨某某冒充杨丽,到洛阳市涧西区公证处找到被告人李某某做委托公证。

  被告人李某某违反规定出具委托公证书,公证杨丽授权张某某全权代理其名下房产的买卖、过户等事宜。

  之后,魏某某和张某某持公证书到洛阳市房管局将房产过户至魏某某名下,并抵押借款20万元。案发后,由洛阳市涧西区司法局出资29万元将该房产赎回,并过户给被害人杨丽。

  第二份公证书:2016年9月份,被告人魏某某伙同刘某某、卜某某等人找人冒充魏某某的丈夫王先生,并伪造洛阳市涧西区石化社区居住证明,以及假结婚证、假王先生身份证等证件材料,再次找到被告人李某某做委托公证。

  被告人李某某违反规定,未对假王先生的身份及证件进行辨别审核,便出具委托公证书,公证王小小(魏某某和王先生的儿子,系未成年人,需父母双方到场才能公证)授权魏某某全权代理其名下房产的买卖、过户等事宜。

  而后魏某某持该公证书到洛阳市房管局将房产过户至韩某某名下,并抵押借款33万元。

  被害人王先生在无处居住的情况下,从招商银行贷款35万元将该房产赎回。

  12月27日下午,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他对刑事判决方面表示认同,同时,他认为判决的结果没有完全挽回他们家庭的财产损失,“这份判决书对涧西区司法局监管失职的责任只字未提。他们给我们家造成的巨额损失远远超过35万元,事发已经快1年了,当初涧西司法局出资挽回了一套房子,另一套房子仍面临着难以执行的局面。”对此,王先生表示,他会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保留对相关部门起诉的权利,他也坚信法律最终会还他们一个公道。

  来源:大河报洛阳新闻

城市:
称呼:
面积:
手机:
户型:
小区:

相关文章

立即计算

装修公司动态

申请参观工地
工地名称:
我们承诺:为了您的利益以及我们的口碑,您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。
恭喜您申请成功!
客服将在24小时之内联系您,请保持手机通畅。现在请您完善详细资料,以便我们尽快为您安排服务。
量房时间
装修面积
装修时间
申请免费设计 3份方案对比,挑选最满意设计
您的称呼
手机号码
申请城市
为了你的利益及我们的口碑,你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。
免费在线智能报价
您的称呼
手机号码
申请城市
为了你的利益及我们的口碑,你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。